我的账户
亲爱的游客

欢迎您的光临

已有账号,请

如尚未注册?

第三方账号快捷登陆

  • 客服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020-82515729

    电子邮件

    yushizqh@126.com
  • APP

    下载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于方舟烈士故居

0
回复
1219
查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 15: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8.jpg
" z/ b- D! d+ y- g$ s  T0 |
  距县城芦台镇西30公里,表口乡表口村解放路北。建于民国32年(1943年),自成院落,座北面南,占地面积32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于方舟烈士曾与周恩来同志在天津一起从事革命活动,创建“新生社”,为中共天津市委党组织创始人之一。1927年月12月30日在玉田县领导农民暴动时被害。该故居原有砖坯正房四周,庭院和围墙,1976年地震被毁。后由市拨款按原貌修复,粉刷油漆,美化庭院。修复后为:西跨院设有门楼一座,和正院相接中有月亮门。故居砖坯正房屋间,东西藏自治区间为烈士生平事迹展览室,西间为复原室,故居门前题写“于方舟故居”金字横向联合匾。房前正院落东侧墙,建有一座由天津市市长李瑞环题写的“津门之光”陶瓷壁一座。外有围墙,院内设有花池通道。1959年和1981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定为天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寻根问祖热线

13105230123

服务时间:工作日9:30-21:00
广州市黄埔区科珠路232号1栋401-2
邮箱:yushizqh@126.com
  • 官方微信→

  • 手机触屏版→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模板制作:Neoconex星点互联

技术支持 皇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粤ICP备200689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