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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氏才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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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4 10: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氏才女传
齐东举人内阁典籍 王兴贤
岁癸丑,新城于氏续谱,砚兄天爵录其太老姑事迹祈余立传。余阅之,慨然曰:“此诚才女也。”此庠生崇超公女,有才而不遇者也。生文献家,故学有渊源。素闻经史、微言、诸子奥义,凡所以成其才者。自幼称女博士然,特以诗显。及笄,适淄川张相国元孙廷叙。廷叙,秀才也。以才忌才,两不相下,卒令情伤。故剑归宁不返。般阳绅士赴镇调停,无复有合镜志。古所云“才不善用”,是耶?非耶?毌亦命之不幸耶!又不幸父得痪疾,终身卧床。才女煎汤药未尝倩(谱上如此,疑假)人,日夜奉侍者廿余年。推其爱亲之心,殆与曹娥、张义妇后先嫓美,是以才以尽孝大也。暇则课弟方城先生,博文工书,课侄丕亮舌耕弱冠采芹。其他隔绛帐学风骚者,若经魁魏天锡,岁贡胡燦章,皆瓣香推敲衙官屈宋是才以为师征也。生平精括帖,摹钟王,今甫百年,已不获什袭。著《无梦轩稿》,故自号无梦,世亦号为诗伯。诗载《山左诗抄》。章节入古洵堪警风雨而泣鬼神,以视苏蕙图成织绵徐妃题跋镜台无多让焉。嗟呼,女有才而能名节冠世歌咏传后,即为不遇而遇也。可才女年七旬犹作词章以为扫愁箒。及其卒也,葬索镇西原,本家重侄时祭之。此以见报其才、怜其才者,至今不肯忘。倘后世輶(you)轩采风,亦足登列女传云。
——摘自《于氏族谱·前型录》此才女当为后世间传闻之于桂秀
 楼主| 发表于 2015-5-4 17:47: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桂秀(1741—1813年),桓台索镇人。父崇超,字潜斋,邑痒生。弟汝楚,字方城,精通书法。于桂秀是于崇超的独生女,在三四岁时,便与弟弟方城一起跟父亲学习,读书甚多,是弟弟方城的数倍。于桂秀特别聪颖,悟性很高,文思敏捷,尤以写诗显长,世人称为“于才女”,著有《无梦轩诗集》。   《淄博历史人物·于桂秀》记载:于桂秀17岁时嫁到淄川名门望族张家,丈夫是张廷叙。廷叙此时正读私塾,但他反应迟钝,作文堆砌语句,词不达意。一日上午,廷叙在馆作文,难以成章,回家后搔首搓手,皱额叹息。桂秀问其原故,廷叙告之。桂秀看后题目笑着说:“看把你难的!我来替你下笔。”廷叙刚吃完午饭,桂秀便已脱稿。老师看完廷叙的文章,大为惊讶,不相信是廷叙所作。后来廷叙又如此办理,老师更加怀疑,严词切责,廷叙只得以实相告。老师叹息说:“想不道李清照今日再生!”于是,极力主张聘桂秀当廷叙的老师。   桂秀初时坚辞,但叙廷父母一味坚持,只得应允。张家把廷叙的居室辟为两处,内为卧室,外为书房,还坚持让廷叙向桂秀行拜师礼。张父把马鞭交给桂秀,说:“廷叙如不听教诲,或怠惰废学,痛打勿贷。”然而廷叙愚顽不化,任贤妻譬喻百端,终不悔悟。于是,桂秀把廷叙的衾枕移到外室,让其另宿,自已独居里间,昼夜紧锁房门。桂秀白天在外间既教授廷叙学问,又博览群书;入夜则闭户独眠,即使廷叙连连叩门涕泣哀求,也不应允。桂秀平日面如冰霜,不假辞色,廷叙稍有戏谑,则用马鞭责打。廷叙外受严命,内迫妻训,野心收敛,开始静心读书,如此以来,学业精进。   过了二年,廷叙考中秀才。转年赴省闱,中贡生。喜报传来,举家欢腾。至此,廷叙桂秀夫妻异室分居已有三载。等廷叙凯旋,当夜桂秀邀廷叙入内室休息,笑着说:“君已入贡,翁姑之心已慰,汝功成名就,吾志愿遂矣。从此勉励精进,攀桂不难。吾至此卸去师任,仍退而为妻。”廷叙受桂秀三年笞责,长期闭门不纳,久恨在心,遂萌发报复之心。他趁桂秀熟睡,点燃妻子衣衾,顿时烈焰飞腾。桂秀惊醒,火已烧身,眉发俱燎。廷叙惊恐,夺门而逃。廷叙父母奋不顾身,把桂秀从火中救出,已灼伤多处。廷叙父母百端劝慰,桂秀心灰意冷,只说:“三年殚精竭虑,心力交瘁,换来纵火焚身,我有何望!”于是坚辞公婆,只携带一方心爱端砚回娘家,与廷叙恩断意绝。临行前与廷叙父母道别:“二老善自珍重,儿不再回淄川矣。”   于桂秀此番经历与颜氏基本相同,也与王培荀《乡园忆旧录》中关于张廷叙的记载相吻合。《乡园忆旧录》关于张廷叙的资料有两则,分别是《张廷叙》、《张廷叙室于氏》。《张廷叙》记载:于桂秀为新城(桓台县)人,是方城先生的妹妹。她“通书能诗,尝做《纪梦诗》,有序。云见高山大水,宫观秀丽,金蛇玉兔,惝恍迷离。文甚怪伟,后来多验。诗仅七绝一首,略见大意而已。《山左诗抄》仅取此诗而遗其序,可谓买椟还珠。(此诗)在集中亦非出色之作。”意思是说,《〈纪梦诗〉序》立意高远,辞藻华丽,远胜于其诗。资料又说:“当日夫妇唱和,相好无尤,同观道书,悦金丹之说,一意修养。”可见夫妇二人亦师亦友,相得益彰,堪称一对恩爱夫妻。但资料接着说,廷叙不知为什么得了“心迷”病,抓着于氏的头发,把她的头塞进炉灶,几乎烧死于氏。于氏被人救出,非常怨恨,回到娘家,与廷叙彻底断绝来往。这段叙述,与《淄博历史人物·于桂秀》的记载相吻合,可以互相印证。王培荀述说,他家与廷叙家有亲戚情谊,还说其外祖父家(桓台县王渔洋家)与于氏弟弟方城关系也非常好,据此推测,王培荀的叙述应该是较为客观真实,不会为贤者讳。由此可推知,《淄博历史人物·于桂秀》关于于桂秀授书、遭焚的记载,确有其事,但叙述显然有夸张之嫌。   于桂秀回到娘家,对父亲和弟弟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弟弟方城非常愤怒,要到衙门控告廷叙,剥夺他的功名。桂秀劝道:“如此,则吾三年之苦辛悉废矣。不如与之绝,永志其过。”方城始罢讼。桂秀让方城另外给她找了一套房屋居住,她在此教授于家子侄读书,并且与方城切磋诗文。方城于是学业大进,名著本县文苑,得到了新城知县刘大绅的赞赏。据云,桂秀病逝前曾对方城说:“葬吾于父母之侧,切勿归骨淄川。”明确表示,即使死后也不归葬张家坟茔。出殡时,方城迫于习俗,按张家请求,准备把桂秀骸骨运回张家,但因为出现了神异之事,只好按照桂秀的要求,把她葬在于氏祖茔旁边。   于桂秀的《无梦轩诗集》早已散轶,流传下来的诗很少。王培荀在《乡园忆旧录·张廷叙室于氏》中选录了于氏的一首诗,诗名《梦题万峰山》,诗曰:“一桁青山倒碧波,空中去住白云多。灵槎未许渔人泛,唯我曾经梦里过。”
发表于 2015-5-4 11: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氏女杰,后人敬仰
发表于 2015-5-4 11: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权礼教陋习受害者。
发表于 2015-5-4 16: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氏才女,巾国不让须眉
发表于 2015-5-4 22: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事实如何,于家的书香之气应是后人真正的追求
发表于 2015-5-5 00: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封建社会妇女也可以学文啊  看来当时的女性地位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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