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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家于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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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08: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邵、字相门,为京兆万年人,唐代著名文学家,生于唐玄宗先天二年,约卒于德宗贞元九年,年八十一岁。天宝末,第进士。以书判超绝,补崇文校书郎。繇比部郎中,为道州刺史。未行,徙巴州,平獠民之乱。后以谏议大夫知制诰,进礼部侍郎。朝廷大典册,必出其手。德宗时,为太子宾客。与宰相陆贽不平,出为杭州刺史。久疾求告,贬衢州别驾。徙江州,卒。邵著有文集四十卷,(新唐书志及旧唐书本传)行于世。(另有专家考证于邵约生于717 年,卒于797 年,详细考证文章将在转帖在后)

其诗流传如下:

《释奠武成王乐章·迎神》
卜畋不从,兆发非熊。
乃倾荒政,爰佐一戎。
盛烈载垂,命祀维崇。
日练上戊,宿严閟宫。
迎奏嘉至,感而遂通。
《释奠武成王乐章·送神》
明祀方终,备乐斯阕。
黝纁就瘗,豆笾告撤。
肸蚃尚馀,光景云灭。
返归虚极,神心则悦。
《释奠武成王乐章·亚献终献》
贰觞以献,三变其终。
顾此非馨,尚达斯衷。
茅缩可致,神歆载融。
始神翊周,拯溺除凶。
时维降祐,永绝兴戎。
《释奠武成王乐章·奠币登歌》
管磬升,坛芗集。
上公进,嘉币执。
信以通,僾如及。
恢帝功,锡后邑。
四维张,百度立。
绵亿载,邈难挹。
《释奠武成王乐章·迎俎酌献》
五齐絜,九牢硕。
梡橛循,罍斝涤。
进具物,扬鸿勣。
和奏发,高灵寂。
虔告终,繁祉锡。
昭秩祀,永无易。

更多了解于邵的生平,请参考下面由北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古代文学博士后孟祥娟所写的《于邵生平考》:

于邵是唐代宗、德宗时期的大手笔,据《旧唐书 · 于邵传》:“当时大诏令,皆出于邵。”[1]3766 于邵文《全唐文》收录7 卷,近150 篇,在于氏文人中存文最多。于邵文备颂、表、状、判、书、序、记、论、赞、箴、碑、传诸体;举凡军政国务、论事陈情,立意见于笔端;赠别宴集、谈诗论文,风情显于纸上;疏桐衰柳,遐荒秋景,增离人之惆怅;青溪白云,零桂凉风,引迁客之归思。大略论议有体,赠别有情,

干谒有节,摹景绘形,尤其可观。虽《旧唐书》卷137,《新唐书》卷203 均有于邵传,然二者轩轾处有之,粗疏处有之,今结合其存文,对其生平经历加以梳理。

一、生卒年

于邵生年,史未明言,今可据为推考者,《旧唐书》本传载其“(贞元)八年,出为杭州刺史,以疾请告,坐贬衢州别驾,移江州别驾,卒年八十一”[1]3766,《新唐书》所记相同,似乎于邵在此次贬谪后不久即离世。然查《全唐文补遗》第4 辑,有于邵所撰《大唐故太原府祁县尉黔中道采访判官赠尚书兵部侍郎南阳樊公(泳)墓志铭并序》,于邵署官为“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常山郡开国公”,墓主樊泳,贞元九年与其妻合葬。又《全唐文》卷424 有于邵《为福建李中丞谢上表》。文云:“授臣福建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福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据《旧唐书 · 德宗纪》:“(贞元十一年)二月癸卯,以衢州刺史李若初为福建观察使。”[1]381 同书卷146《李若初传》:“久之,出为衢州刺史,迁福州刺史、兼御史中丞,福建都团练使。”[1]3965 正与文中李中丞相合,据此可知,于邵在贞元十一年尚在人世,且此时人应在福州。另《唐会要》卷41:“(贞元)十一年五月,左降官于邵、刘扬并量移授官。故事,量移六品以下官皆吏部旨授,至是特制授之。”[2]736 然此次量移所授何官已不可考。如此,则两《唐书》所记,于移江州别驾之后,均少任职福州及量移授官两段经历。且知于邵之卒当在此年(795 年)之后,其生年当不能早于715 年。

另于邵《与萧相公书》云:“圣上缵序鸿业,于今六年”,“岂意当此之日,逢相公安抚之时。”按《新唐书》卷62:“建中四年,十月丁巳,户部尚书萧复为吏部尚书⋯⋯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3]1701《新唐书 · 德宗纪》:“(兴元元年正月)戊子,萧复为山南东西、荆湖、淮南、江西、鄂岳、浙江东西、福建、岭南宣慰安抚使……(十一月)乙丑,萧复罢。”[3]190 唐德宗大历十四年(779 年)五月即位,至兴元元年(784 年),正为第六年。故知此书作于兴元元年,文中称自己“年垂七十”,当未满七十,可知其出生约在716年或稍后几年之间。

又于邵有《与常相公书》,按《新唐书》卷62:唐代宗大历十二年,“四月壬午,太常卿杨绾为中书侍郎,礼部侍郎常衮为门下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七月己巳,绾薨。”[3]1699 又大历十四年,“闰五月甲戌,衮贬河南少尹”[3]1670。而书云:“既绝横议,且无多门。”则此书当约作于大历十二年(777 年)。文中自称“耳顺之年,驰复始满”,知于邵此时即将度过六十岁。据此,则于邵约生于717年,在784 年自然可称年垂七十,故其卒约在797 年,即贞元十三年。

二、及第与初仕

两《唐书》均记载于邵天宝末年进士及第,书判超绝,授崇文馆校书郎。于邵《与郭令公书》云:“天宝中,忝以进士及第,其年判入超绝科,受校书。”又《与常相公书》云:“昔常陪相公乡里之举,时应神州甲乙之选⋯⋯相公当时,裒然居天下第一,愚实不佞,忝从斯列,六子登科,又厕其数。”《登科记考》据此定于邵与常衮同在天宝十四年(755 年)进士及第,同年,又入书判超绝科,因授崇文馆校书郎,于邵时年约39 岁。此前的经历,据《全唐文》所存文考察可知,于邵在天宝八年献《玉版元记》,还曾为某张姓官员作过《为张监谢天长节答赐表》,其他已不可考。

校书郎是于邵的第一个官职,从此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活。在任校书郎期间,他写下了《陪诸公晏京兆王参军宅序》《游李校书花药园序》,详按文意,均作于安史乱前,前者为冬宴,后者为春游。

也许,“冬至十日,雪飞千里”的壮观还未淡化,也许,“风生白苹,日映丹浦”的美景还在目前,然而,渔阳鼙鼓动地而来,惊醒了唐玄宗歌舞升平的盛世酣梦,也扰乱了文人士子诗酒平生的生活轨迹。

三、累历使府

按《旧唐书》本传,于邵在补授崇文馆校书郎后,“累历使府”,方“入为起居郎,再迁比部郎中”。《新唐书》则由校书郎径至“由比部郎中为道州刺史”,今详考之。

于邵《为许卿谢堂弟叔冀授青州节度使表》云:“除臣堂弟叔冀青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淄青等五州节度使。”又云:“光天文武大圣孝感皇帝陛下。”查《旧唐书 · 肃宗纪》,“(至德三载正月)上皇御宣政殿,册皇帝尊号曰光天文武大圣孝感皇帝”[1]251,又《资治通鉴》卷220:“(乾元元年)八月,壬寅,以青、登等五州节度使许叔冀为滑、濮等六州节度使。”[4]7059 据此,此文当作于758 年正月至八月间。又《为卫尉许卿请留男表》云:“便留效节东军,与叔冀逐急征讨,尽其武用。”按两《唐书》,许叔冀至德二载八月时为灵昌太守,乾元元年八月,以青、登等五州节度使为滑、濮等六州节度使。乾元二年九月,降于史思明。则此表约作于757 至759 年间。

于邵还有《为崔邺公谢除凤翔节度使表》《为崔邺公谢勅追赴京表》,查《新唐书 · 崔光远传》:“扈帝还,改礼部尚书、邺国公,封实户三百⋯⋯会襄州将康楚元、张嘉延反⋯⋯因拜持节荆襄招讨,充山南兵马都使。又徙凤翔尹…… .帝怒光远无状,召还。复使节度剑南。”[3]4654 又《新唐书 · 肃宗纪》:“(乾元二年)八月乙巳,襄州防御史康楚元、张嘉延反⋯⋯九月丁亥,太子少保崔光远为荆襄招讨,

山南东道处置兵马使⋯⋯(上元元年)六月乙丑,凤翔节度使崔光远及羌、浑、党项战于泾、陇,败之。”[3]162 − 163 知崔邺公为崔光远,二表当作于759 年。

于邵《京兆府司录加秩记》云“自乾元元年四月”又“副相李公兼领京兆”,查《唐刺史考全编》,至德二年十二月,李岘可光禄大夫,行御史大夫,兼京兆尹。乾元二年,以京兆尹李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故此文当作于乾元二年之前。《汉源县令厅壁记》云“乾元三年孟夏之日记”知其作于760 年。汉源县属剑南黎州,当时于邵或在剑南。

按于邵《与元相公书》文意,知其约作于元载为相之初。《新唐书》卷62:“宝应元年建辰月,户部侍郎元载同中书门下平章事。”[3]1696 此为干谒之作,时任通直郎殿中侍御史内供奉,约当763 年。信中称“自经艰难,常处僻陋”“顷者羁齿陇上,迫诸寇戎”,当是回忆此前“累历使府”之事。

综上可知,于邵约自757 年起,先后为卫尉许卿、崔光远幕僚,主要在京兆凤翔一带,或曾至剑南黎州之汉源县,六七年后,至763 年已经入朝,任通直郎殿中侍御史内供奉。

四、起居郎、比部郎中

由《旧唐书 · 代宗纪》“(广德元年十二月)丁酉,朔方行营节度使仆固玚为帐下枭首来献”[1]274 知于邵《贺斩逆贼仆固玚状》作于763 年。由《新唐书 · 代宗纪》“(广德二年)十二月乙丑,高玉伏诛”[3]171 知于邵《贺生擒高玉状》《贺破高玉贼状》作于764 年。据《新唐书 · 代宗纪》“(永泰元年八月)仆固怀恩及吐蕃、回纥、党项羌、奴剌寇边”“(九月)甲辰、吐蕃完醴泉、奉天,党项寇同州,浑、奴剌寇盩厔,京师戒严”“(十月)回纥、党项请降”[3]171 − 172 知于邵《贺破渭北党项状》《奉投降回鹘大首领大将军安达干等状》作于765 年。

《送刘协律序》云:“广德三年掌注起居。”可知于邵为起居郎在765 年。《与郭令公书》称郭子仪为“汾阳王”,又说自己“谬从庶官之列,黜于众人之下,爰自起居,郎署省闼”,当是于邵任起居郎时所作。按郭子仪上元三年(762年)封汾阳郡王,此书当作于765 年之后。

于邵《为吴王请罪表》云:“臣祇言:臣长男岵,受国恩荣,出典藩翰⋯⋯徒以宗亲,昧于名教⋯⋯近以奉获刑名,公闻信宿。尚回天鉴,免肆市朝。因其所流,许以自决,且身首不异,岂足谢于方隅⋯⋯谨诣朝堂,并领男前梓州刺史某等,束身请罪。”查《新唐书 · 宗室世系表》有嗣吴王祇,长子岵,苏、颖二州刺史。又《新唐书》卷148《令狐彰传》:“怒颖州刺史李岵,遣姚奭代之,戒曰:‘不时代,杀之。’岵知其谋,因杀奭,死者百余人,奔汴州,上书自言,彰亦劾之。河南尹张延赏畏彰,留岵使,故彰书先闻,斥岵夷州,杀之。”[3]4766《旧唐书 · 代宗纪》:“(大历四年春正月)宗室颖州刺史李岵专杀,法司以议亲,宜赐自尽。”[1]291 可知该表作于769 年正月。

综上,于邵约763 年回朝,先官通直郎殿中侍御史,765转起居郎,此后转比部郎中,769 年,仍在朝中。

五、道州、巴州、梓州刺史,迁兵部郎中

于邵《与李尚书书》,称李尚书“秀出天枝,挺生王国,十年分阃,八座居荣”。查《唐仆尚丞郎表》,在765-780 年间官至尚书且为李唐宗室者,有礼部尚书李承昭和工部尚书李勉,李勉自762 年任梁州刺史起,历汾州、虢州刺史、河南尹、江西观察使,岭南节度使,大历七年(772 年)十一月入为工部尚书,次年三月离任。李承昭761 年起任福州刺史,直到大历七年十一月入为礼部尚书,约773 年或774年出为华州刺史。二人均可称为“十年分阃,八座居荣”。不同者,李勉在肃宗时曾为监察御史,而李承昭没有此前任职朝中的记载。联系于邵信中“西掖宦游,叨联清切”之语,此李尚书为李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不论此李尚书到底为谁,均可知于邵此书当作于772 年末至773 年初。书云:“去年出守江华,未遑进路,猥当时议,且复拘留。”《旧唐书 · 地理志》道州下辖有江华县,此处所言当即本传中出为道州刺

史,未就道而转巴州事。于邵《送从舅赴阳翟序》亦云“小子江华罢守,未离系滞”。可知于邵授道州刺史,因时议而罢守,至于拘留,系滞池州,生活困窘。由是,大致可定于邵授道州约在大历六、七年(771-772 年)。

于邵《为田仆射薨谢制史问表》,称“左金吾将军吴凑至,奉圣旨,兼赐臣母赵国太夫人、臣嫂夫人并臣及将士等敕书”。按《新唐书 · 吴凑传》:“进累左金吾卫大将军⋯⋯是时令狐彰、田神功等继没,其下乘丧挟兵,辄偃蹇摇乱。凑持节至汴、滑,悉委慰说。”[3]4954 又《新唐书 · 田神功传》“大历二年来朝,加检校尚书右仆射,召宰相百官送至省。又判左仆射,知省事,加太子太师,还军⋯⋯八年,自力入

朝,卒,代宗为撤乐,赠司徒,诏其弟曹州刺史神玉知汴州留事。”[3]4702 − 4703 及《资治通鉴》卷225 所记大历九年三月,田神功薨于京师事相互参考可知,此表应是774 年代田神玉所作,田仆射即指田神功,于邵时在汴州。

于邵《唐剑南东川节度使鲜于公经武颂》云:“皇唐八叶⋯⋯垂衣裳而御极,惟十有三祀矣。”按唐自高祖起,历太宗、高宗、中宗、睿宗、玄宗、肃宗,至代宗为第八位君主。代宗宝应元年(762 年)四月即位,至大历十年(775年)整十三年。又云“大历三年夏六月,分命渔阳伯鲜于公拥旌仗钺总统东川⋯⋯七之岁而人有聚训有常矣。”故可定此文作于大历十年(775 年)。文中自云:“邵参嘉宾之末,猥厕诸侯之选,拜赐之辱,奉以周旋,颂声不作,无以报德,发彼馨香,存乎琬玉,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按梓州在剑南东川节度使辖下,此处语气不似下属,故此时于邵应为巴州刺史。

按李抱玉770 年一月至771 年二月为山南西道节度使[5]653,此时任兵部尚书与本传“节度使李抱玉以闻,超迁梓州”相悖,或李抱玉以工部尚书上闻其事,授其兵部郎中,俟再考。

《太平寰宇记》卷83 绵州彰明县下记载:“李白碑在宁梵寺门下,梓州刺史于邵文。”[5]3025 知于邵在巴州任后确有梓州一任,即他曾到过绵州。

于邵《为赵侍御陈情表》云“今承嗣背德,阻兵全魏;灵曜失道,谋乱大梁;犬戎为患,獯虏伺隙。虽祸盈恶稔,终冀枭夷。”查《新唐书 · 代宗纪》“(大历十一年)五月,汴宋都虞侯李灵耀反⋯⋯七月庚寅,田承嗣寇滑州⋯⋯(十月)甲寅,灵耀伏诛。”[3]178 − 179 故此表当作于大历十一年十月之前,此时于邵应在朝。

综上,于邵约当772 年授道州刺史,因故罢任,此后滞留池州,佐幕汴州,775 年,任巴州刺史,后又迁梓州刺史,此间到过绵州,约776 年,入为兵部郎中。

六、为西川节度使崔宁支度副使

于邵《为崔仆射请弟宽当元载累表》云“以中书侍郎元载⋯⋯国有明宪,已置严科”,按《旧唐书 · 代宗纪》:“(大历十二年三月)庚辰,元载、王缙得罪下狱⋯⋯辛巳,制:中书侍郎、平章事元载赐自尽。”[1]311 故此表当作于777 年。于邵《为崔仆射遗高正平论边事表》云“臣叨荣冒宠,十有二年”。按《旧唐书 · 代宗纪》“(永泰元年闰十月)剑南节度使郭英乂为其检校西山兵马使崔旰(即崔宁)所杀⋯⋯蜀中乱”[1]280。“(永泰二年二月)剑南西山兵马使崔旰为茂州刺史、充剑南西山防御史”[1]282。故此表当作于777 年。于邵《为崔仆射谢许弟宽宣慰表》《为崔仆射谢除弟给事中表》也约作于777 年。如前述,崔旰自永泰二年起,至建中四年六月被缢杀,在剑南不满20 年,故前表曰“臣在剑门,强逾二纪”或为一纪之误,后者则曰:“待罪西南,时逾一纪。”

前文已考定于邵《与常相公书》作于大历十二年(777年)。文中又云:“通塞之分,并在去年⋯⋯今相公宰平天下而鄙夫拘束边外。”知于邵初为崔宁支度副使当在776 年。

据此,于邵为崔宁支度副使,当在776 年至777 年左右。

七、谏议大夫、知制诰,再迁礼部侍郎、史馆修撰

也许是《与常相公书》起了作用,于邵在剑南不到两年即回朝中任职。这从他的文章中可以找到线索。

《降诞颂并序》云:“皇唐八叶之中兴,提天纲,披宝图,临八纮,俯万物,垂鸿储,休粤十有七年,元冬阳月旬外三日。”当作于大历十三年(778 年)。《贺郭子仪破吐蕃表》云:“郭子仪奏捷状,李怀光于盐州界积石川大破吐蕃一万余众。”《资治通鉴》卷225,大历十三年七月“吐蕃将马重英二万众寇盐、庆二州,郭子仪遣朔方都虞侯李怀光击却之。”[4]7252 故此表当作于778 年。

据《旧唐书 · 德宗纪》:“大历十四年五月辛酉,代宗崩,癸亥,即位于太极殿。”[1]319《新唐书 · 德宗纪》:大历十四年,“(六月庚子),进封子宣城郡王诵为宣王⋯⋯十二月乙卯,立宣王诵为皇太子⋯⋯建中元年正月丁卯,改元。群臣上尊号曰圣神文武皇帝。”[3]184 可知,于邵《中书门下请听政表》《第二表》《第三表》、《劝释服听政表》《第二表》《第三表》、《请册立皇太子表》《第二表》《中书门下请上尊号第一表》《二表》《三表》《四表》均当作于779 年。

据《旧唐书 · 樊泽传》“建中元年,举贤良对策,礼部侍郎于邵厚遇之”[1]3505 知于邵780 年任礼部侍郎。又《送刘协律序》云“建中初擢修国史。”

  综上,于邵为崔宁支度副使之后,约于778 年入朝,历谏议大夫、知制诰、礼部侍郎、史馆修撰等职,直至建中二年四月被贬。

八、贬于桂州

《旧唐书 · 德宗纪上》:“(建中二年四月)贬礼部侍郎于邵桂州刺史(当为长史)。”[1]329

在桂林,于邵写了很多赠序文章,其中经常提到的有“桂管都防御经略观察史范阳卢公”,还有“容管经略处置使陇西李公”,如《九日陪廉使卢端公宴东楼序》《春宵饯卢司马丈归澧阳序》《晚秋陪卢侍御游石桥序》《宴饯崔十二弟校书之容州序》《送郑判官之广州序》《送窦秀才序》《宴饯严判官使还上都序》《送卢判官之梧州郑判官之昭州序》等。查《唐方镇年表》,建中二年,卢岳由容州刺史为桂州防御观察史,建中四年至贞元元年有李复。这些文章中,于邵常自称“迁客”。

于邵《与萧相公书》云:“圣上缵序鸿业,于今六年⋯⋯岂意当此之日,逢相公安抚之时。”《新唐书 · 宰相二》:“建中四年,十月丁巳,户部尚书萧复为吏部尚书⋯⋯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3]1701《新唐书 · 德宗纪》:“(兴元元年正月)戊子,萧复为山南东西、荆湖、淮南、江西、鄂岳、浙江东西、福建、岭南宣慰安抚使⋯⋯(十一月)乙丑,萧复罢。”[1]190 − 192 可知此文作于784 年。

于邵《送纪奉礼之容州序》云“兴元大赦之仲春桂林迁客于邵之别”,可知784 年于邵仍在桂林。

《与裴谏议虬书》云“属三十年来兵革不息”,自称“迁客”,又“南面苍梧,北背潇湘”。自安史乱起经三十年,即至785 年,于邵仍在桂州。

《唐检校右散骑常侍容州刺史李公去思碑》作于贞元二年(786 年)八月,此时,于邵仍未入朝。

据此,于邵自781 年四月贬为桂州长史,直至786 年八月,仍在贬所。

九、原王傅,太子宾客与再贬

《旧唐书》本传:“贞元初,除原王傅⋯⋯八年,出为杭州刺史,以疾请告,坐贬衢州别驾,移江州别驾。”[1]3766又《旧唐书 · 德宗下》:“(贞元四年九月)癸丑,赐百僚宴于曲江亭,仍作《重阳赐宴诗》六韵赐之。群臣毕和,上品其优劣,以刘太真、李纾为上等,鲍防、于邵为次等,张蒙、殷亮等二十人又次之。”[1]366 由此,知于邵约贞元三年回朝。

又《唐会要》卷33:“武成王庙乐章五,奏宣和之舞,三变。贞元六年原王傅于邵撰。”[2]606 于邵《河南于氏家谱后序》:“时贞元八年岁在壬申八月朔日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宾客上柱国袭恒山郡开国公于邵撰。”《旧唐书 · 德宗下》:“(贞元八年九月)贬太子宾客于邵江州别驾。”[1]375 可知于邵先除原王傅,后改太子宾客。

据《唐会要》卷41“(贞元)十一年(795)五月,左降官于邵、刘扬并量移授官。故事,量移六品以下官皆吏部旨授,至是特制授之”[2]736 及前引于邵《为福建李中丞谢上表》可知,于邵移江州别驾之后,曾经795 年之量移,或尚有任职福州之经历,此后经历无考,约卒于797 年,即贞元十三年。

另,《全唐文》收录于邵作品还有《代谢赐永崇宅并赐酒食锦绣器物等状》,按《旧唐书 · 德宗纪》:“(兴元元年七月)赐李晟永崇里第,女乐八人。甲午,命宰臣诸将送晟入新赐第。”[1]345 知当作于兴元元年。《奉诛逆人等状》,据《资治通鉴》,兴元元年六月“丙午,李晟斩文武官受朱泚宠任者崔宣、洪经纶等十余人”[4]7438,亦应是兴元元年代李晟作。由前文考知,此时于邵当在桂州贬所,故二状当非于邵作,应属误收。又于公异是年正在李晟幕中,或为于公异所作耶?俟再考。

参考文献:

[1] [五代]刘昫,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 [宋]王溥.唐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5.

[3] [宋]欧阳修,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5] 郁贤晧.唐刺史考全编[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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