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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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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读史漫录》对战国秦汉人的品评看于慎行的历史眼光
于慎行(1545-1607),字无垢,明朝山东东阿(今山东平阴)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17岁中举。隆庆二年(1568年),23岁时中进士。万历初年官修撰,充日讲官。此后,一直任职京师,晋升较快,40岁左右即升至礼部尚书。万历十八年(1590年),因疏请早立太子,触怒神宗,罢官家居17年。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62岁时再次被朝廷起用。任东阁大学士,廷推内阁首辅。但很快因病辞官,下一年去世,享年63岁。于慎行中进士后就一直做京官,壮岁即升至礼部尚书的高位,但一生不失学者本色。不仅他的《谷城山馆诗,文集》、《笔尘》等著述有着浓浓的学术气息,而且他撰著的《读史漫录》和主修的《兖州府志》更是名副其实的学术著作。《读史漫录》撰写于长达17年的辞官家居时期。此期,他离开官场,以在野之身沉潜于中国历史的漫游之中。一有所悟,即笔之于纸。边读边记,积10多年之功,撰成30万字左右的《读史漫录》。这是一部读史答记式的学术著作,内容涉及史实辩证,制度沿革,人物与事件评判、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历史教训的辨析等。重点则是人物事功与品格的评定。由于作者一身兼官员和学者双重身份,有较丰富的从政阅历,所以他的史评就不纯粹是书生之论,而是以历史联系现实,以现实关照历史,充满厚重的历史感和时代感,透露出作者感时忧国的使命意识与纯情殷殷的人文关怀。下面,将透过作者对战国秦汉时期的人物品评,检视其历史观念与人生价值理想。
战国秦汉(前475-220年)时期近七个世纪,是中国历史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确定走向稳步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不同地域、不同集团之间的矛盾犬牙交错、纵横纠结,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的变化特别剧烈。波谲云诡的政治、军事和思想斗争,将众多的社会精英和不同界别人物的代表召唤到斗争的战场上来,角智角力,展示谋略、才智、勇毅和品格。因此,这一时期产生了许多在当时和以后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人物。正是这些人物的活动构成了历史的多姿多彩的内容,因而他们的名字也就成为时代的代表。于慎行深谙此理,也就理所当然地将目光投向了这些人物,并对其中的大多数人进行了评判。粗略统计,于慎行品评过的该时期的人物,战国至秦汉之际约100人,西汉约150人,东汉约80人。正是通过对这些人物的评判,展示了他不凡的历史眼光。
于慎行有着宏阔的历史视野,他对此期许多人物、事件、制度等的认识大都能从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全局出发,估定其价值。如《史记·叔孙通列传》载叔孙通为了给汉高帝制定朝仪,特去鲁地征儒生参与其事。有30人应征,另有二人加以拒绝,并将叔孙通狠狠奚落了一通:“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以往的历史著作都对这两个儒生持同情态度,对叔孙通颇多非议。于慎行从国家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肯定了叔孙通之所为,直斥两儒生为“愚儒”:
鲁两生者,迂儒也。何也?叔孙通之为人,诚不足与,至于兴朝庙之礼,未为不合于古,乃日‘天下末定,不可以兴礼乐’,何其固哉!自帝王不作,乱日常多,治日常少,必待积德百年,则礼乐将不可数见与!(尹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为乐,乐必崩)。一身如此,况于为天下国家,可以百年不睹礼乐邪?故曰: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大濩大武,亦非待数十年之后而兴也。《读史谩录》(1)36
于慎行长期从政,他知道礼乐对国家社会是不可须臾的东西。不管叔孙通人品有什么缺失,他为刘邦定朝仪的活动都是应该肯定的。又如,刘邦死后,吕后当国,执意封王诸吕。王陵“面折廷争”,毫不妥协。周勃、陈平则虚与委蛇,佯装赞同。后世多誉王陵而毁周勃、陈平。于慎行则对周勃、陈平的老谋深算倍加赞扬:
诸吕之王也,世多右王陵而少平、勃,此耳食耳。平、勃为高帝元勋,才略冠世,何至模棱阿顺,不顾是非如此,盖亦筹之熟矣。诸吕之王,不以平·勃之言而成,亦必不以王陵之言而止。使三人接踵而谏者,俱死耳。三人无恙,诸吕既王,可图也。何也?当是时,太后春秋高矣,一旦捐宾客,则禄、产诸人一市竖耳。此平、勃之意也。(1)38-39
此一辨析,入情入理,亦为平·勃以后诛杀诸吕的行动所佐评。再如,汉武帝好大喜功,伐匈奴、通西域,抚西南夷,造成“天下虚耗,户口·减半”的后果,当时及后世之人多持否定之论。于慎行却从西汉帝国的长远和全局利弊考虑,从总体上肯定了通西域之举:
汉武帝通西域,靡敝中国,以事无用,本为失策。然以臣属乌孙、月支,连其西大夏之属,断匈右臂,故匈奴不支,而汉得专力北边.至宣·元之世,邪支呼韩,稽首入见,迄于东汉之末,可数百年,无匈奴之患,皆武帝之功也.嗟夫!长驾远御之主,以一身任其劳,而遗天下以安;以一身当其怨,而遗子孙以德。拘挛之士,乌能与之料远近之势哉!(1)71
与此相联系,于慎行充分肯定了名将赵充国的御羌之略。羌人是生活于汉帝国西部边陲的少数民族,彪悍贪掠,时常在边境制造麻烦。赵充国奉命御差。他不以杀伐为能,而以武力为后盾,尽力创造和安之局,使汉羌维持和平友好的关系。于慎行认为赵充国真正从国家民族利益出发,坚持的是一种正确的方针:
赵充国在西边,有羌酋来归,充国畅饮食遗之,使其传谕种人,护军以下争曰:‘此反虏,不可擅遗。’充国曰‘诸君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吾读其语,常再三叹,以为此二言者,万世人臣之约石也。盖天下事无大小,人才之器,亦无不可有为。惟是当事之臣,遇小小利害,先求一身便利,无所诖碍。往往曲为小文,以求合于绳墨,也不顾事之济否。若曰:即有后事,我无与知也也。则国家奚赖焉。使人人以充国之言为法,无下何事不可成?何患不可定?(1)78
这里,于慎行由赵充国的言行引出人臣行事的准则,就是国家利益至上,个人的升沉荣辱只能服从国家利益。由此显现出于慎行的价值理想和精神境界。此外,对两汉内外朝制度从武帝时确立到东汉时期演变的事实钩稽,对霍光功业的认定与褒扬,对西汉时期经求博士被重视重用的史实的发掘与评估等,都显示了于慎行对历史认识的深入和对重大史实的准确把握。特别是,对政之改与不改,他也提出了有价值的见解:
先世之政,有可更改者,有不可更改者,汉明帝北征匈奴,两开三十六国,至章帝即位,校书郎杨终,上书将罢其役。……汉人引经多迂僻,惟终援《春秋》极当,可为万世权衡。总之,事而有害于义,则损之益之,与时宜之,所谓善继人之志也;事而无害于议,则有其举之,莫或废之,所谓不改父之政。(1)145
事实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任何“政”都不可能一成不变地存在,“政”总是在不断的改革中进行。改与不改,惟义所在。这里于慎行已接触到制度的继承和创新的问题。他的基本观点是,继承与创新都需要,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义”。
于慎行对许多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论还展示自己独特的视角,表述了不少异于流俗的独特观点。如对“战国四分子”就不是不分轩轾的一意颂扬,而是分出等第。“春申乃盗国之臣,无中论者。三公子之中,孟尝名最胜,顾其行事乃不如平原信陵远甚”,“平原之高义,信陵有不及焉”。(1)11-12对历史上备受谴责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一事,他对“坑儒”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夫奉人之坑儒,以二方士故也。方士侯生、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始皇闻之,怒曰:‘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始皇闻之,怒曰:卢生等吾尊畅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于是使御史按问诸生在咸阳者,传相告引,得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夫以二方士故,而坑诸生数百人,其说不可知。彼所谓诸生者,皆卢生之徒也,坑之诚不为过;其育法孔子者,与方土何与?而尽坑之!世不核其实,以为坑杀儒士,彼卢生岂儒士邪?(1)27-28
于慎行以上观点后世也有人响应,梁启超就在《战国载记》中提出了“坑儒”无罪而“焚书”罪不可逭的观点。又如,对项羽的头号谋士范增,于慎行直以“庸人”视之:“项王入关,坑秦卒二十万,而增不谏,当此之是,不力待角力斗兵,而楚汉之雌雄固已决矣。乃徒望天子气而击之,何其明于望气而暗于察人邪?高帝曰:“项王有一范增而不能用”,吾以为虽用范增,无益于王。增,庸人也”(1)32此可视为对范增的千秋定评。范增尽管在项羽幕中不失为足智多谋之士,但他实在算不上目光宏远的政治家,他的智慧不过是动点小智术,耍点小权谋而已。他末能使项羽的优势得以保持和发扬,反而使之在数年间损失殆尽,这说明其政治谋略与刘邦及其谋臣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与对范增的评价相联系,于慎行对司马迁浓墨重彩、绘形绘声且广受赞誉的“鸿门宴”的记述也提出了质疑:
《史记》鸿门事,以为是日微樊哙奔入营谯让项羽,沛公儿殆。此耳食也。总之,项王本无杀沛公之心,直为范增纵臾,及沛公一见,固已冰释。使羽真有杀沛公之心,虽百樊哙,徒膏斧钺,保益于汉?(1)31
于慎行的质疑是有道理的。不过项羽不杀沛公,倒不是因为他无杀其之心。而是对他制约的力量使之不敢贸然行事。再如,对韩信伐齐时突袭齐历下军导致郦食其惨烹杀一事,不少人都持否定态度,认为韩信为了个人的功业毫不顾惜别人的生命,显示了他残酷无情的品性。于慎行则完全肯定了韩信的行动,认为此举有大功于刘邦:
郦生凭轼下齐七十余城,韩信袭而取之,此蒯通为信计,然熟计当时事势,亦不得不然。何也?彼时侯王分裂,未有所属,田氏以故齐旧宗,据有其土,齐人服之久矣。一旦以三寸舌下之,岂惟田氏臣节不坚,且亦何以压其国人?河济之间,终非汉有也。彼郦生之所谓下者,不过使之称藩奉职,如六国之于秦而已,汉非能郡县其地,若赵、魏也。又非能易置其侯王,若信、越辈也。一旦有失,则合从之事起,而胜·广之患难不难矣,于汉何有哉!故蒯生为信画,实为汉谋也。(1)40
于慎行上述看法是正确的。此役虽然牺牲了郦食其,但却一劳永逸地肃清了齐地的异已势力,将其纳入汉皇朝的稳定统治区域,在以后刘邦清除异姓诸侯王的斗争上,齐地的军力物力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尽管刘邦没有直接下达奇袭已臣服的齐国的指令,但对韩信的行动也没有表示丝毫的不满与谴责,而在不久之后又封韩信为齐王,他显然默认了韩信的这次军事行动。还有,于慎行对当时和后世都遭非议的公孙弘也加以肯定,高度评价了他在儒学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外汉武表章儒术,公孙弘之力也。弘秦请博士弟文,第其高下,以补郎中文学掌故。又吏通一艺以上者,皆得选择,以补右职。由是劝学右文之典,遂为历代所祖。其实自弘发之。可谓有功于经术者矣。世徒以其曲学矫情,薄其相业,而不录其功,亦非通论哉!(1)63-64
这一评价应该说是比较公允的。这表明,他能够将一个人的功业与品行既相联系又不完全等同。都给予事实求是的评价。当然,于慎行比较重视对人的道德评判,他对谷永、张禹违心屈从王政君外戚集团义愤填膺,认为“王氏之乱,张禹成之”(1)88。对孔子后裔孔光党附妄臣董贤,陷害丞相王嘉更是不能容忍,直斥其为无耻之人:
孔光为光禄大夫,阿附董贤,劾奏丞相王嘉迷国罔上。及嘉对吏,以‘不能进贤负国,死有余责’,吏问其名,首以尧为贤,上思嘉言,乃以光为御史大夫。夫二公之贤不肖 诧已,乃其报施之际,不亦异乎?光以嘉进,嘉以光死,光何心处之而不咋舌?光真无耻人也。(1)89
西汉时期,汉帝国最大的边患是匈奴,两朝都进行了伐匈奴的战争,大多数论也都对伐匈战持肯定意见。于慎行却对两朝伐匈之役进行对比研究,肯定前朝而否定后朝:
汉吏记卫、霍出塞之功,昆耀简册,后汉窦宪,出塞三千余里,降至二十万人,可与卫、霍相当矣。然卫、霍当匈奴强威,度漠出师,虏势遂衰落,至于百年不振,即一时穷黩之费,有份根本,而汉之国势,由此日强,其功诚为不少。至于和帝之初,匈奴分而为地,南单于居塞下,为中国所卵翼;此单于迫于鲜卑,举国来降,所余无几。南单于欲倚中国之威,破而有之,汉可毋须出兵也,直以宪刺杀宗室,求击匈奴以赎罪,故遣之耳。今观燕然之捷,与天山瀚海,难易大小,何啻拔山折枝,而班生因献谀,为之勒石,徒可笑也。(1)108-109
此一论断,突显于慎行对历史问题的识断之精。西汉之时,匈奴强威,不断袭扰汉北部边塞,汉武帝发动大规模的讨伐战争,将匈奴赶至漠北,驱出河西走廊,基本上解除了边患。尽管付出了巨大代价,但得大于失。东汉时期,匈奴已分裂成南北西部,南匈奴归附汉朝。北匈奴亦希望归附,当时其力量很弱,加上连年遭遇受旱灾,穷困已极,根本构不成对汉政权的威胁。此时惟一正确的政策是接受北匈奴的归附,给予它与南匈奴同等的待遇。但东汉朝廷采取了完全错误的方针,居然批准窦宪为了一已的私利向一个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弱小民族发动进攻,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取得了不光彩的被故意吹胀的胜利。于慎行指出此点,不仅显示了他求实的治史原则,更表现了他在中国与周边少数民族关系上坚持的比较开明的观点。再有,历代学者对东汉“党锢之祸”中受迫害的太学生都“壮其节而哀其志”,表彰他们对宦官斗争的坚决与执着,特别是他们视死如归的气节。但于慎行却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看法:
范谤对狱辞云:‘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不悟更以为党’。此数语正党人中祸根本也。夫士顾所处耳,善善恶恶,当其任则为之,空言横议,非圣贤法也。内而在位,如李固、杜乔,外而守土,如成晋、刘质,即挑贵强之衅,蹈死亡之诛,庸得辞乎!而谤等以一介之士,无民社之责,横为高义危言,互相称引,至于骈首就戮,毒流缙绅,斯不亦过矣!郭林宗,申屠蟠何如人?(1)122
于慎行的中心意思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太学生既然不在官位,也就没有必要参与官场的斗争,落得“骈首就戮”,实在是一种无价值的牺牲。于慎行大概看到明代党争中有些青年士子因参与其中而丢掉性命,他痛惜之余认为青年学子还是对政治斗争以规避为好,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老成谋国之道。以上这类对人物和事件的评判,从学术的角度讲都大有商量的余地。如被坑儒者是否皆方士无儒生?何以秦廷聚集了那么多的方士?青年学子是对国家社会勇敢地承担责任还是规避危险,放弃社会责任而保存一已之生命?都是值得研究的。不过,应该承认,于慎行在这些评论中所透出的怀疑精神,求真精神、人文关怀和超越传统观点的努力,都是十分可贵的。
于慎行在对历史上的治乱兴亡和人物的荣辱升沉进行研究时,十分注意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坚持道德标准,对昏君、妄臣、酷吏抨击不遗余力。在对比西汉的酷吏和循吏时,他评论说:
士君子处世,惟当守道而行,天理人心,自不可昧。持正者未必取祸,从邪者未必获福。如武帝末年,赵禹、张汤用事于中,而尹齐、宁成之任,为之鸷击于外,吏治若救火扬汤,惟恐不亟。惟倪宽为左内史,劝农缓罚,择用仁厚,推情与下,不求名声。收租税时,裁其阔狭,与民相贷,若不能举行上意者,然人主反以此奇之。卒之希世阿旨以求当行事者,相继以洁诛死,而宽以功名终,为驻名臣。士亦何必阿世取容,求毫毛之利,而自蹈丘山之祸也?其亦愚而不悟者矣。(1)66
尽管于慎行相信守道善行之人有好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历史发展中至关重要,但他也隐隐约约地意识到历史发展中似乎还有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他将其称之为“天”、“气数”、“地气”、“天地之气”。在提及战国时期韩国用郑国入秦为间时,他说:
夫天之所与者,敌为之谋也。韩人遣郑国间秦,中作而觉。国曰:‘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成万世之利。’乃遂溉泻卤之地四万顷,秦以富饶。故韩之为间,非富秦也,而秦以帝,非天而何?(1)24
于慎行考察汉代匈奴,月支氏、羌等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联系到明代我国少数民族从东北到西北的地理分布,认为“数十年间,其寇自西而东。物极必反,他日有变,当起于西边,此气数也。”(1)68其实他认定的这个“气数”没有被历史所证实。到于慎行的时代,汉时富甲天下的齐地已今非昔比,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归因于“地数有转移”:
汉时齐国最为富盛,其织作锦绮之巧,甲于天下。朝廷立三服官于齐,以供尚方之用。三服者,春献冠绩纵为首服,纨素为冬服。轻绢为夏服,即今南京织造制也。旧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及宣帝之世,三服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至贡禹上疏,元帝稍减焉。予尝叹当时齐国之富如此!古今地利,非有登下,而今日三齐之地,利诎民贫,抒轴尽空,其解安在,无乃地气有转移邪?(1)82
于慎行将“地气”看作神秘的变动不居的精灵,处在经常的运动中,它走到那里,就将幸运带到那里。西汉建国时,刘邦曾打算建都洛阳,经娄敬的一番劝告改变主意。可见当时洛阳不宜于做都城。可东汉建都洛阳,又有近二百年的皇朝之运,在于慎行看来,也是地气运行使然:
地气有尽,天道有更。当元、成之时,翼奉尝建议迁都洛阳,以为天道终而复始,穷则反本,故能延长而无穷。可谓深见者也。未几有王莽之乱,世祖竞都洛邑,所谓三七之厄。可见地气至二百年,当一歇也。(1)94
于慎行进而认为,每代帝王实行何种政治,也是“人不能违”的“天地之气”:“夫春生秋杀,一惨一舒,天地之气也,人不能违天,惟所运耳。文帝之宽仁,而景帝以刻削承之;明帝之苛切,而章帝以宽大继之。比天地之气,非人所能违也。”(1)107但由于作者心目中的必然性是一个十分抹糊的概念,其内函并不十分确切,他更不了解历史必然性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这样,他对必然性的理解就只能走入可知的神秘一途。
于慎行在读史的过程中,也意识到地理形势与历代皇朝的盛衰兴亡有密切的关系。如他对战国时期秦、魏所据地理形势的弯化分析就很有见地:
三晋之分也,魏据西河之地,东向以待诸侯。其地西连上郡、犬牙西入之秦,关中之险,与秦共之。文侯又好贤礼士,其所师友,尽一世之贤者,故当时国势,唯魏为强。及商君入秦,虏公子印,以取西河之地,于是魏人去安邑险塞,就大梁之平衍,而河山之险,拱手而献之秦,秦独据天下之阻以制山东,而魏在其掌握中矣。吴起乃曰‘在德不在险’,此儒者之常谈,非所以议于当时之势也。(1)19
循此思路,于慎行在分析楚汉战争中刘邦胜利、项羽失败的原因时,也着重指出了二者所据地理形势的优劣:
汉王据有关中,东西而制天下,内转巴蜀之粟,外食敖仓之积,入有所据,出有所资,此秦之地势也。而项王托身彭城,当四战之冲,无有山河之险,转输梁楚,又为彭越所挠,出无所资,退无所蔽,此六国之形也,关成败之数二矣。汉与楚相距荥阳,韩信已徇魏破代,平赵定燕,下全齐之地,汉王不劳一知,而有天下之半。项王独以其身角一旦之命,自梁楚之外,一人尺土,不为已有,关成败之数三矣。……盖汉鉴秦之所以兴,以有地利,而羽皆反之,是以身败乎成皋,兵尽于垓下,岂以一范增为失邪!(1)34-35
这是截至明代学者们对楚汉战争双方地理形势论辩中最详尽且切中肯綮的分析,从中亦可窥视两个集团决策者的优劣。当然,于慎行并不是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他知道对于地理环境的选择和利用终归决定于人的智慧。而且,地理环境的优势也不是绝对的不变因素,人的因素在一定条件下会超过地利的作用:
夫地势固有夷险,亦在守之者如何耳。当秦之强,一丸泥封函谷,六国之师云翔而不敢进。及二世之时,地非易也,周文以乌合之士,鼓行入关,如履平地,何向者改之难,今其易也?故地利不如人和也。(1)31
显然,于慎行对地利与人和关系的理解不乏辩证意识,这根源于他对以往历史的深入思索和对明代历史的深刻感悟。
从于慎行对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评论中也凸现了他本人的思想倾向和对人生价值的理解。他对名清文学持激烈的否定态度,直斥其为“不祥之器”:
夫名清之号,不祥之器也。商鞅用之以强秦,秦强而鞅走死;吴起用之以兴楚,楚兴而起车裂;李斯能使秦帝,而不能使已无种族;晁错能使汉用,而不能使已无东市。以致郅都、宁成之伦,毛鸷酷烈,比于苍鹰乳虎,卒身受大戮,举宗夷灭,不可胜数。此何故?仁者,天地之心也,好恶拂人之性者,犹受其灾,而况于拂天地之心乎?故名法之学,不祥之器件也。(1)20
这里,于慎行以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吴起、李斯、晁错的功成身灭肯定名法之学为“不祥之器”,尽管不无偏颇之处,但表现了秦以后大多数政治家和思想家对名法之学的传统观点,对其缺失看得比较清楚,而对其优长特别是对后世的比较积极的影响则看得很少或视而不见,并且,对名法之学弊端的认定主要还是其对行使者个人的危害。例如,他对李斯、韩非的结局就是这样理解的:
李斯、韩非,学术一也,韩非之书未成,而为李斯所杀,李斯窃非之言,以成秦帝,而自夷其宗。盖刑法之学,非仁者所用,且亦天道所恶也。观韩子之书,其惨核少恩,至父子兄弟皆不可相信,一何甚也!方斯之杀非,惟以非为胜已,非死可以得志于秦,岂知其祸之惨于非邪!(1)25
于慎行虽然从对个人的危害理解名法之学的弊害,然而他能够指出名法之学的重要缺失,即摈弃道德和亲情,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关系,还是难能可贵的。于慎行一方面对黄老思想情有独钟,一方面又将儒家的纲常名教视为万古不磨的金科玉律。在他身上恰恰体现了儒和道的互补,你看,他对公孙弘对儒学发展的功劳由衷赞扬,对两汉重视经术和博士全盘肯定,同时又对笃信黄老的张良的为官与处世态度倍加赞赏,心向往之:
盖子房之涉世,请而不滓,有而不居,上不近名,下不近刑,庄子《人间世》一篇足以证之。后世智巧之士,无子房之心,有子房之术,而以藏用自托,使世道人心日以不古,良可慨也。(1)42
儒道互补的人生态度在于慎行一生的活动中表现出来。他入仕做官,在其位,谋其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朝廷服务,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同时以纲常名教约束自己的行动,“守道而行”坚持原则,做清正廉明的好官,官位再高也不显露志得意满的洋洋之态。一朝去官,也不像有些人那样如丧考妣,痛不欲生,而是及时调整心态,或为乡梓服务,或读书撰文,集中精力于历史,现世和人生的思考。总之,于慎行既有儒家倡导的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同时又具有道家追求的人生态度,对富贵贫贱,升沉荣辱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以物喜,不以已悲,直面现实,宠辱不惊。正因为如此,他才能身为高官而不陷入政治斗争的旋涡,几经升沉而能寿终正寝,生荣死哀。
参考文献:
(1)于慎行,《读史漫录》[M].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
作者系著名历史学家、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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