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来自全国各地的于氏宗亲齐聚山东郯城县,共同谒拜了汉于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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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2 K% U0 G4 s1 l& k8 ]1765年黄荆林于氏宗谱载于公画像 ( u4 F! C, k5 R
史传于公是汉东海郯人,是汉丞相于定国之父,曾任县狱吏、郡决曹。他精通法律,治狱勤谨,以善于决狱而成名,无论大小案件,他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因之“每决而无恨”。 于公墓坐落在郯城县城西约300米处,西距西外环150米,墓东西宽100米,南北长140米,中心封土高7米。墓前有“清康熙”三十九年郯城知县赵节重立石碑一幢,碑文为“汉于公墓”。相传于公死后,人人怀念,凡路过之人,都自动兜土添坟,日久天长,封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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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以德治狱,千古称颂。相传某年除夕,他见囚犯们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为不能与家人团聚而愁苦。于是他冒着“私放囚犯该杀”的风险,放犯人回家过年。他对犯人说:岁尽腊除,谁无父母子女,谁不盼着家人团聚,我今天与你们约定,大年三十放你们回家,新年过后,初三回来,不准逾期,如逾期不归或私自逃走,当加倍治罪。犯人听后,无不欢喜、感动。正月初三,果然犯人全部归来。 于公担任东海郡郯县狱吏期间,曾力主为受诬获罪的东海孝妇平冤,从而名扬千古,被后世万代景仰。于公察知周青因纯孝而致婆婆死案为一桩大冤案后,寝食难安,依据自己查证的事实多方为其表白昭雪,寻求生路。无奈县官昏愦,太守愚昧,不顾于公再三秉公据实直谏,不作详细勘察而草菅人命,糊里糊涂地将孝妇处死。平民孝妇无罪而遭诛,于公愤而弃职回家。后新太守到任,造访于公故里,于公乘机便将孝妇冤案全部卷宗呈出。新太守因此为孝妇平冤,并亲身到孝妇冢致词祭奠。
2 c( y+ {* {- v0 W5 w本次谒拜活动由中华于氏宗亲会沂蒙分会主办,主要目的是缅怀于氏先祖,学习于公公正不阿、以德教化的精神,以家族团结和进步为基础,促进祖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M; {. s4 d. P
活动结束后大家欢聚一堂,深入交流了如何发扬于公精神,共划于氏家族的未来发展,并就第二届“中华于氏品牌推广暨产业发展论坛”的举办进行了初步商讨。
: J; K1 T% v8 |5 {0 G* d(图文:于之,感谢于孝礼、于立国提供的部分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