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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9: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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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以振
出生于金坛城内一个书香门第家庭。其父于竹波,是清末秀才,1906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农林,并在日本参加了由孙中山、黄兴组织领导的中国同盟会。1910年回国后,致力于振兴教育。倾其家财,先后创办了启明小学、乐群小学。他8岁进乐群小学读书。17岁在金坛中学毕业后,考入了上海水产学校。1922年8月,在沪江大学听了孙中山的演说,从中受到深刻启发教育。同年8月下旬,与十几名同学支援上海海员罢工斗争,遭上海护军使署逮捕。经其父营救获释后,又被校方开除。1923年春前往武汉,参加了中国-党地下组织领导的武汉工人纠察队,后任队长。1924年,被选调广州黄埔院军军官校学习,并任黄埔学生军教导团的连长。1925年5月参加中国-党。同年8月,教导团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一军,任某团党代表。1926年,广东革命政府发布北伐宣言进行北伐,遂随军抵达上海。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从上海率部分革命人员到达江西南昌,参加了“八一”南昌武装起义。几经转折、辗转,到达陆海丰地区,在中共东江特委领导下,参加了陆海丰农民第三次武装起义。1928年春,国民党反动派向陆海丰大举进攻时,他突出重围,经长途跋涉,到达上海,与中共党组织取得联系,分配在法租界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同年12月17日,以“煽动工人、学生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罪,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随即被引渡到国民党上海公安局。经数次审讯,未暴露身份。不到一周,经党组织营救获释后,仍在上海坚持工作。1929年2月,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东方劳动者-主义大学学习。1931年初回国,先后任中共上海南区,南市区区委书记,易名肖炳生。当时,革命虽处于低潮,仍不畏艰险,机智勇敢,忘我地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1933年2月,外出工作途中,被敌跟踪,到公共体育场遭逮捕,关押在龙华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经严刑审讯,拒不供认。被判徒刑14年,转押到苏州国民党军人监狱。在狱中,在党组织的帮助下,联系了狱中的-党员11人,建立党支部,并任书记。组织和领导了改善狱中生活待遇等斗争,由于叛徒告密,狱中党组织遭彻底破坏。他等9名中共党员被押解南京,由国民党军政部军法司重判,被加刑8年2个月,交军人监狱执行。1936年3月18日,在狱中遭惨毒打。拖回监房时,口吐鲜血,卧倒不起。尔后,伤势日益加重,又便血不止。经难友斗争,狱方才派医诊治,但并不采取急救措施。4月11日下午3时,与世长辞。临终前,难友们应他的要求,扶他站立起来,手扶铁窗,唱起了《国际歌》,面对敌人嚎叫斥骂,怒目视之,坚持唱完。对难友们说:“要坚持斗争,要站着死,不要跪着生。”在微弱的“中国-党万岁”的口号声中,停止了呼吸。中共中央组织部称他“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布尔什维克战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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