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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保定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EMBA七期毕业)。
任职经历 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中共北京市纪委副书记。
2010年任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2年10月任监察部副部长
2012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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