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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君臣道:盛世朝堂的存亡法则》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刘统勋的去世,于敏中循例升为首席军机大臣,乾隆帝任命两江总督高晋为内阁大学士担任内阁首辅。高晋系高斌之侄,与高斌一样,有治河才能,当时负有开凿陶庄迤北引河的重任在身,这项工程是治河的关键,他暂时不能进京供职,这就使于敏中成为事实上的首席宰相。
于敏中(1714~1779),江苏金坛人,出身于官宦之家。从顺治朝开始他的曾祖父就曾任知县,以后祖父、父亲、叔父也都曾做过小官。于敏中少年得志,23岁时(乾隆二年)就考中了状元。此后他便在翰林院供职。除了状元这一金字招牌,于敏中受宠的真正原因是他精通满文。他入翰林院以后,开始学习满文。由于他的满文颇佳,得以在翰林院长期供职。凭这一点,乾隆帝就对他格外地赏识。为什么精通满文就可以受到皇帝的赏识?这与真才实学有什么关系?
乾隆帝即位时,已经是清入关一百年之后,有相当多的满洲贵族被汉族同化,既不识满文,也不会说满语。“清语”已经出现了危机。为了保持满族的优势地位,乾隆帝一再强调学习满文,他对八旗子弟“习汉书,入汉俗,渐忘我满洲旧俗”的现状很不满,认为“清语为国家根本”。他规定,八旗子弟必须熟悉满文,才能参加八旗科考;满洲贵族能否袭爵,也要看其是否能说满语,满文不及格者不能袭爵。乾隆帝要求汉官也要掌握满文,对翰林院官员的考核也要加试满文。他把掌握满文的程度视为衡量翰林院官员对满清朝廷的忠诚态度的标准之一。当年袁枚就是因为满文考试不及格,被从翰林院外放知县的。袁枚当然不是满清的忠臣。
于敏中是忠臣,作为一名汉人官员而精通满文,说明他爱满清,故此受到乾隆帝的青睐。可见,对满清的态度是汉族官员仕途通达的关键因素。乾隆在接见于敏中时给其评语是“人似小聪明”。精通满语固然是忠心的表现,然而只是小聪明。乾隆帝所欣赏的忠臣必然是如此。一般人们所理解的“忠”,就是忠于君主,服从君主。这是皇帝所倡导的“忠”,与原始儒家对“忠”字概念所下的定义并不符合。孟子说: “教人以善谓之忠”。做臣子的应该教诫君主为善。忠即诚,《中庸》云: “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而“小聪明”则是不诚,也与善无关。
于敏中凭着“小聪明”在翰林院任职七年,之后又在京师为官。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六月因生父去世回老家守制。此时于敏中恰被任命为代理刑部侍郎。偏偏他在为父守孝期间,又遇生母去世,热爱满清的于敏中急于回京上任,就没有把丧母之事向朝廷汇报,他怕再为母亲守孝三年之后,到手的乌纱帽又飞了。此事受到御史朱嵇的弹劾,说他把“两次丧亲,蒙混为一”。封建社会官员往往因为规避奔丧守孝之事,遭受弹劾。无非是贪恋官位,有人反而因此丢官。虽然清朝也是标榜以孝治天下的,然而乾隆帝却偏袒于敏中说: “于敏中才力尚可造就,刑部侍郎缺出,一时未得其人,是以降旨起用”,又援引先例为于敏中婉转开脱: “此事正与从前用蒋炳、庄有恭为巡抚而夺情,同一不得已之苦心。而该御史以为侍郎、巡抚应有区别,岂外任封疆不妨从权,而内任部务竟不需人办理吗?”因工作需要而不必守孝,称之为“夺情”,有了皇上的夺情辩护,于敏中得以不倒。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八月,乾隆帝令于敏中以户部右侍郎的身份在军机处行走。于敏中小心谨慎,而大展才华。他记忆力特别好,根据乾隆帝在召见军机处大臣时的口谕拟旨,完全符合皇上的原意。乾隆帝经常脱口吟诗,于敏中能于事后追忆记录,并整理成册,因此很受乾隆帝的重视。乾隆二十七年,于敏中得到“紫禁城内骑马”的待遇。乾隆三十八年,于敏中成为文渊阁大学士,担任国史馆、四库全书馆、三通馆正总裁,并负责皇子的教育,在上书房任总师傅。
于敏中的“小聪明”最终使他翻了船,因为他勾结太监一事暴露了。于敏中曾向太监观亮打听皇帝对官员评语的朱批记载。他想得到一些情报,了解皇上对官员的评价,摸清皇帝的底牌,投其所好,以期受到皇上的赏识,从而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太监高云从“泄露朱批记载”事发,高云从供出于敏中曾向观亮询问朱批记载。高云从又招供说,自己买地受骗,要打官司,请于敏中向有关方面疏通。乾隆帝责问于敏中,于敏中老实承认有此一事,但他没有应允高云从之请。他与高云从的关系必定不一般,否则高云从也不会托他办事。他向观亮询问朱批记载,则是无法否认的,两者都犯了结交太监的大过。太监与官员勾结罪过更大,高云从被判处死刑。乾隆帝生气地说,于敏中天天和朕在一起,还要通过太监打听什么消息?
自第二次平定大小金川的战争以来,于敏中办事干练,很是称旨,乾隆帝本打算对他加恩优叙,如大学士张廷玉之例,给予世职,因有这件事,过失与功劳相抵而作罢。乾隆帝说: “实在是因为他福泽有限,不能受朕深恩,于敏中宁不知痛自愧悔耶!”乾隆四十一年正月第二次平定金川战争结束,乾隆帝还是对“于敏中自办理军务以来,承旨书谕,夙夜殚心,且能巨细无遗”的功劳表示嘉奖,原谅他结交太监之过,赏给他一等轻车都尉的世职,世袭罔替,又把于敏中作为平定大小金川的功臣图形紫光阁。所谓图形紫光阁,是令画匠给功臣绘像并把画像悬挂在西苑(中南海)的紫光阁。这是仿效唐太宗的做法。
于敏中所能做的事情正如当初乾隆帝整治张廷玉时对他的评价: “仅以缮写谕旨为职,此娴于文墨者所优为……伊不过旅进旅退,毫无建白,毫无赞勷”(《乾隆实录》卷三六三)。张廷玉当然有许多建树,这个评语对于于敏中才是确切的。为什么“娴于文墨”能就受到皇帝的赏识?张廷玉是如此,于敏中也是如此。这要从皇帝每日的工作量说起。乾隆帝是一个勤政的帝王,整天埋首于堆积如山的文牍奏折中,处理千头万绪的事务,精力贯注,孜孜不倦。据清人赵翼记述: “皇上每晨起,必以卯刻……自寝宫出,每过一门,必鸣爆竹一声。余辈在值班处,遥闻爆竹声自远渐近,则知圣驾已至乾清宫。计是时,尚须燃烛寸许,始天明也。余辈十余人,阅五六日轮一早班,已觉劳苦,孰知皇上日日如此。”(《檐曝杂记》卷一)这是平常无事时的情形,如果有战事,就更加忙碌,“每军书纷繁,应机指示,必揭要领。或数百言,或数十言,军机大臣承旨出授司员,属草文件往往至于腕脱。或军报到以夜分,则预告内监,虽寝必奏。迨军机大臣得信入直庐,皇上已披衣阅览完毕,召聆久矣。大臣撰拟缮写,往往须一二十刻。皇上犹秉烛待阅,不稍假寐”(昭梿《啸亭杂录》)。乾隆帝夙兴夜寐,孜孜求治,至少在他统治的前期和中期都是如此。国事如此繁重,乾隆帝就是长出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此时,大学士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虽然清朝不设宰相,但是宰相的工作并不因为形式上被取消而取消,事情总要有人做。于敏中才思敏捷,做事不出错,很得乾隆帝的倚重。
正在皇上“依任方殷”之时,于敏中患了哮喘病,乾隆帝很是关怀,派太医院堂官前往诊视,并赐人参。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于敏中病逝,享年65岁。当时乾隆帝“深为悼惜”,夸他“才练学优,久直内廷,小心谨慎”,恭敬不懈。命将于敏中入祀贤良祠。但是不久以后却因为于敏中家族中后辈间发生了一桩财产纠纷的官司,暴露了于敏中的问题。使乾隆帝对他大不以为然了。
于敏中的独生子死后,他把财产交给在京的侄子于时和照看。于敏中死后于时和携带财产返回原籍,却没有将财产交给于敏中之孙于德裕,而是私吞了这笔财产。于德裕向于时和讨要财产不果,双方对簿公堂。乾隆帝闻听此事,对于敏中的财产案发生了兴趣。命江苏巡抚吴坛调查。吴坛查明了于时和吞没于敏中家产之事,并查出于敏中生前曾用9000两银子购买土地捐作族产,交由同族穷人耕种之事,这是积德行善,值得赞许。可是还查出苏淞粮道章攀桂为于敏中在老家建造花园之事。乾隆帝表示对于敏中“听本省地方官逢迎”的行为,“姑不深究,以示朕始终保全之意”。虽说是要保全于敏中,但是仍然把他的家产部分查抄,只留3万两银子发还于德裕,其余家产则充公做为治河经费了。这就是对于敏中的肯定之中又有否定。至少他家中还能有几万两银子。刘统勋则没有。看来,于敏中对皇帝的忠心是含有比较多的“小聪明”成分的。不过,这也不足为奇,算不上大事。
发生在乾隆四十六年的甘肃冒赈案,则是一件大事,牵涉到于敏中,使乾隆帝要对于敏中“刮目相看”了。大致情况是这样: 甘肃旧例,允许百姓输粮捐取国子监生的资格。乾隆三十一年此例被革除。三十九年陕甘总督勒尔谨因甘肃地方时有灾荒,民无粮储,又向朝廷请求恢复捐监旧例,以筹粮备赈。乾隆帝批准勒尔谨所请,特调浙江布政使王亶望往甘肃任布政使,主持收粮捐监工作。王亶望是原江苏巡抚王师的儿子。王师为官清正,很受乾隆帝的赏识。王亶望以举人捐纳知县,历官至浙江布政使。当年,乾隆帝路过天津,王亶望贡方物以及饰珠金如意,遭乾隆帝拒绝。乾隆帝虽然爱玩,但并非昏君,也知道地方官员以此讨好皇上既是忠而有奸,又是奸而有忠,不可打压,但也不值得鼓励。值得鼓励的是政绩。
王亶望这次就以政绩来讨好皇上。他赴任仅半年,就向皇帝报告,收捐19017名,得豆麦82万余石。政绩如此之巨,却又引起乾隆帝的怀疑,发上谕“四不可解”诘问勒尔谨:
第一,甘肃民多艰窘,安得有近2万人捐监?
第二,民食尚且不敷,又安得如此多粮食捐监?
第三,捐监粮多达82万石,年复一年,经久必陈腐,又将安用?
第四,既然每年借给民间,何不留于民间,听其自为流转?
勒尔谨回奏,甘省报捐监者,多系外省商民。安西、肃州系新疆新辟门户,商民必经之地。近年甘肃收成颇好,富户积粮日多,乐于粜粮得价。商人因粮价平减,遂卖货购粮捐监。乾隆帝又派刑部尚书袁守侗前往甘肃调查,竟然没有查出问题。如果调查的官员查不出问题,一般来说,都是受贿。乾隆帝虽然精明也只好相信其中没有弊端。只要两方面的官员通同作弊,就可以瞒过皇上。乾隆帝下谕说: “你们既身任其事,就勉力妥善为之吧”。又过了两年,甘肃累计收到监粮600多万石。王亶望也因为政绩突出擢升浙江巡抚。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甘肃河州回民起义爆发。乾隆帝派阿桂、和珅前往甘肃督办军务。他们到甘肃后报告说,今年甘肃雨水太多,妨碍行军。精明的乾隆帝立即起了疑情: “该省年年报旱,何以今岁得雨独多?其中必有捏饰情弊。”看来,乾隆帝一直是怀疑王亶望之政绩的。他命阿桂与署陕甘总督李侍尧细察上奏。这一细察,就查出了王亶望贪污案。原来,王亶望与全省官吏通同作弊,捐监收的不是本色粮,而是折色银。然后又以年年旱灾赈济为借口,将上报监粮开销,而把捐监银私下瓜分了。和珅抄出王亶望家赀300余万两,据信大多由此项贪污而来。其他行省府州县官员侵吞2万两以上20人,1万两以上20人,1000两至9000两的29人。被抄家者有甘肃布政使王廷赞、前兰州知府蒋全迪、杨士玑等100多人。乾隆降旨将勒尔谨、王亶望处死。同案犯陆续正法者56名,免死发遣者46名。甘肃省道府以上官员几乎为之一空。
这些事情与于敏中有什么关系?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甘肃总督勒尔谨奏请在甘肃实施捐监,当时于敏中“管理户部,即行议准,又以若准开捐,将来可省部拨之烦”,“实为一举两得”,建议朝廷接受勒尔谨的奏请。如今查出王亶望与全省官员串通一气捏造灾情、以赈灾的名义侵吞“监粮”。乾隆帝将此归罪于于敏中,认为“设非于敏中为之主持,勒尔谨岂敢遽行奏请”,而“王亶望亦岂敢肆行无忌若此”,“于敏中拥有厚赀,亦必系王亶望等贿求酬谢。”这显然是乾隆帝的“大胆假设”。那么是否需要“小心求证”呢?既然已经“大胆假设”了,如果“小心求证”否定了自己的“大胆假设”怎么办呢?除了圣人,谁能自我否定呢?自诩信奉实验主义科学方法的胡适之先生尚且一旦做出了“大胆假设”就决不自我否定,何况是“九五之尊”的皇帝,既然已经做出了“于敏中拥有厚赀,亦必系王亶望等贿求酬谢”的“大胆假设”,他怎么能自我否定呢?不管有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于敏中收受了王亶望等人的酬谢,反正于敏中就是有罪。“莫须有”之罪,无论对谁,也无论是生人或死人,统统都适用。无论是学术还是政治,“大胆假设”之后,必然是“大胆求证”,哪有“小心求证”之理?笔者思绪至此,又不能不想到古人的认识论,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修心养性。认识的有效性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根本解决,只能从此处入手。认识的主体本身若是混浊不清,对于客体的认识当然就谈不上有效,认识的有效性问题永远是人类的一大困惑。
后来,乾隆帝的联想就更丰富了,简直就像一个受过联想训练的时髦记者。乾隆五十一年,乾隆帝吟咏明朝嘉靖年间的器物时联想到嘉靖朝的奸臣严嵩。并从严嵩联想到于敏中,因为他们都是首辅。朕对于敏中“任用日久,恩眷稍优,外间无识之徒,未免心存依附,而于敏中亦遂暗为招引,潜受苞苴”,进而联想到甘肃冒赈案。乾隆帝既然把于敏中比作严嵩,却又不愿意自比嘉靖,自己是不会包庇于敏中的,“此案发觉时,设于敏中尚在,朕必严加惩治,虽不至如王亶望等立置重典,亦不仅予以革职而已。因其时于敏中先已身故,不加追究”。所谓“不加追究”只是“不肯将其子孙治罪”而已,于敏中入祀贤良祠的待遇则被取消。
乾隆六十年,国史馆把《于敏中传》初稿进呈御览,乾隆帝阅后批示道: “于敏中以大学士在军机处、上书房行走有年,乃私向内监高云从探问记载,又于甘肃监粮一事,伊为之从中主持,怂恿开捐,以致酿成捏灾冒赈巨案……但于敏中简任中枢,不自检束,既向宦寺交接,复与外省官吏夤缘舞弊。即此二节,实属辜恩,非大臣所应有。”着革除于敏中之孙于德裕所承袭的轻车都尉的世职,“以为大臣营私玷职者戒”。于敏中能坐实的罪过只有“向宦寺交接”和修建花园二节,修建花园也可以说是“与外省官吏夤缘舞弊”。但是总给人感觉这一说法是在混淆事实,乾隆帝颇有玩概念游戏的小聪明。于敏中的“小聪明”是乾隆帝所欣赏的,也是他所不满意的,死后竟不可容忍了。
类似的事在历史上也有先例。当年,唐太宗对于魏征非常尊敬,其君臣关系之美妙,已成为千古美谈。魏征死时,唐太宗也很痛惜。但是魏征死了多年以后,就不然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痛恨魏征,终于把魏征的墓碑也推倒了。为什么对活人尚能容忍,对死人却不能容忍呢?根源在于君主是不认错的,魏征在生前屡屡犯颜直谏,使唐太宗很丢面子。但于敏中岂敢如此?乾隆帝对于敏中的否定,明显是出于苛察。把两个盛世的君臣关系之异同处加以比较,也可以看出君臣关系是更加恶劣了。乾隆帝对于死人尚且要苛察,是苛察之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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