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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画舫,原名于清书,1905年出生于潍县阙庄一个富农家庭。因母亲年迈,无人照管,他中学没读完便退学回阙庄小学任教并主持家务。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不久,本来已经离开阙庄的于画舫,受党的县委派遣回到阙庄,以教员身份为掩护开展党的工作。不久,建立了阙庄党支部,于画舫任支部书记。以后又把党的组织扩展到后阙庄、河南村、黑埠子、吴家等地,并和北乡的小庄子、牟家院、李村等先进地区连成一片,形成潍县北部一带无形的革命根据地。1929年春于画舫被选为县委委员。他积极组织和领导了猪猔厂、发网厂工人的罢工斗争,领导了短工罢市斗争和抗租吃坡斗争。于画舫的革命活动,引起敌人的恐惧和仇恨,就派人监视他。于画舫处境非常险恶,省委通知他立即转移去青岛。于画舫离开家乡去青岛,担任临时省委秘书工作,并以小学教员的身份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他一天劳累之后,还要编写、印发党的文件和各种宣传材料,时常工作到深夜。不久,于画舫又被调到济南工作。1929年秋,临时省委遭到破坏,于画舫奉命回潍县,参加县委领导工作。1930年春,省委常委兼巡视员曹克明自首叛变,带领捕共队去潍县捕人。5月6日,于画舫不幸被捕,被押解到济南。在狱中,敌人用尽各种酷刑,但于画舫坚贞不屈,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敌人一无所获,只得强加罪名,判8个月徒刑,后又以莫须有的罪名改判死刑。1931年4月5日,于画舫和邓恩铭、雷晋笙、刘谦初等21位革命先驱一起被敌人杀害于济南纬八路刑场,时年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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